商州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

商洛日报 2019-11-11 09:24 大字

本报讯(林高宏)今年以来,商州区从人员的工作职责、安置对象、管理考核等方面予以明确,探索出公益性岗位管理“四项制度”。

公开选聘制。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的原则,根据各村“三无”贫困劳动力实际合理设置岗位,报镇办审核,经区人社局同意后,由镇办在辖区内发布招聘公告,经村组评议,镇办审核公示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培训上岗制。对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区人社局委派培训机构进行短期培训,培训期满合格发放培训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一年的聘用协议。

公示管理制。对上岗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公示管理,保洁员、护林员在其负责的区域设立工作区域公示牌,公开人员姓名、工作职责、负责区域、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用人单位作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主体,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完善档案资料、强化考勤考核。

绩效考核制。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进行奖励,对出勤率底、工作任务完成不到位的适当扣发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截至目前,商州区共开发各类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4319个,安置“三无”贫困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就业脱贫,其中特设就业扶贫公益岗位719人,公益专岗301人,城乡清洁工程保洁员1506人,护林员17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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