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车辆未安装ETC禁上高速? 商洛交警回应:系微博内容表述有误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10月15日上午,商洛交警微博发布消息称,根据相关文件,从2019年11月1日起,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禁止上高速公路。微博发布两个小时后删除。商洛交警回应称,微博表述内容有误,只是鼓励车主安装ETC,方便群众通行,并非不安装ETC就不能上高速。
微博发布后遭网友质疑
两个多小时后删除
商洛交警10月15日上午8时许发布微博原文称,2019年10月14日,商洛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并印发文件,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起,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禁止上高速公路。望广大车主知晓并自觉安装ETC车载装置,避免因此给您出行带来不便。
微博还附有《商洛市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记者注意到《方案》内容原文为:从2019年11月1日起,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收费管理单位引导车辆绕行普通公路。
微博发出后网友质疑,这不是变相要求车主安装ETC吗?难道不安装ETC真的上不了高速了吗?其他地方没有类似明确规定啊。两个多小时后,该微博被发布者删除。
交警称微博内容表述有误
不安装ETC也可上高速
10月15日,商洛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大队长李联升介绍,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工作,撤销省际收费站,实行电子不停车自动缴费系统(ETC),陕西属于全国第二批实施省份。时间要求是2019年10月31日前,将省级线路收费站改造完毕,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不停车缴费。
李联升介绍,省市多次召开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陕西确定了各地市安装ETC数量,商洛为44300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6万辆)。他表示,作为交警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落实等工作。商洛交警发布的微博内容系表述有误,实际情况为到2020年1月1日实现以ETC为主要收费方式,未安装ETC的车辆也可上高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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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ETC车载装置免费
可享受5%的通行费优惠
据悉,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提高通行效率,商洛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
《方案》总体目标是到2019年底,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ETC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行不停车收费,商洛籍牌照汽车ETC车载装置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ETC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到2025年,全面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同时,自2019年6月1日起,发行机构应免费为ETC用户安装ETC车载装置: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通行陕西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均可享受5%的通行费优惠交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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