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退耕还林有效改善群众生活
商洛是国家南水北调的重要水源区,境内生态环境脆弱,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倍受各级高度关注。
近年来,抢抓国家两轮退耕还林建设机遇,商洛市大规模推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及配套的后续产业培育、补植补造、农民技能培训等一系列项目实施,有效地改善了退耕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收到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6年9月,商洛市退耕办被国家绿化委、国家人社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命名为“全国绿化模范先进集体”。
商洛市突出规划当头,坚持“科学务实、突出重点、压茬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两岸三线四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层次推进。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把退耕还林工程与脱贫攻坚紧密相结合,在项目安排上,重点规划贫困村、贫困户;在建设布局上,按照“整村推进,集中连片”的指导思想,实行大户带动战略,用实际成效践行了“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理念。
在产业发展上,重点培育发展以核桃、板栗、连翘等特色林业产业为突破口,积极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建设,带动贫困退耕农户脱贫致富;在树种的选择上,充分遵循群众意愿,因地制宜,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和农民脱贫致富为目的,形成了“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良好格局。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根据“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级上报、镇办汇总、县级设计的流程,确保每一块退耕地群众自愿签订管护责任合同,进一步健全了管护机制和奖惩制度。同时,结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农民技能培训项目,进一步加大技术培训和指导,保证退耕林地发挥应有的效益。
不断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的环节管理。对后续产业项目,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和竣工验收制、财务审计和质量问责制,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资金监管,对群众的现金补助实行“一折通”,直接兑付到群众手中。
截至目前,商洛市累计完成一轮、二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335.75万亩,共计兑现38.7万退耕农户140.4万人,粮食和管护费政策补助资金42.14亿元,退耕成林面积242.45万亩。
本报记者闫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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