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出台大学生资助(奖励)整合实施办法
本报讯(记者王倩)近日,记者从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商州区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资助(奖励)工作,使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农村家庭大学新生都能够公平公正享受到政策的资助(奖励),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出台了《商州区大学生资助(奖励)整合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要求,将教育、民政、扶贫、工会、团委、妇联、水利、慈善协会、关工委、红十字会、工商联以及社会力量等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力争让资助项目发挥最大效益,惠及每个困难大学生,做到“行动一个步子、收入一个笼子、计划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不落一个困难学子”,实施统筹资助、精准资助和重点资助,真正使资助政策成为惠及全区大学生的温暖工程、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
办法明确了此次整合是以坚持资金统筹使用、集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同档次同标准为原则。同时提出,要建立大学生资助(奖励)信息库。每年7月至9月,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镇办、扶贫、民政等部门广发宣传商州区大学生资助(奖励)政策,区内在读大学生及大学新生在商州区农村贫困人口政策兑现大厅登记资助信息,建立大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且,在每年8月15日前,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际的资助项目,将本单位的项目资金划拨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办法规定,资助(奖励)资金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资金管理,全区所有大学生资助项目资金统一归口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款专用。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安排资助计划。统一按照《商州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办法》及《商州区非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大学新生奖励及城镇居民经济困难家庭大学新生资助办法》标准资助(奖励),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每年资助4000元,非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大学新生奖励及城镇居民经济困难家庭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奖励)2000元。资金统一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发放,公布各单位资助资金。如有个别部门(单位)资助项目有特别要求的,应区别对待。每年资助(奖励)发放结束后,区学生管理中心要统一造册登记受助学生名单,建立大学生资助档案,并将资助名单分别送相关单位,接受上级审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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