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供电公司“三严把”改文风

西北信息报 2019-05-24 01:02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刘军峰)5月21日,商洛供电公司在下发的《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中,对改文风提出“三严把”的要求。

一是严把“数量关”。该公司要求能够以非公文形式办理的,一律不发正式公文;能够进行归并整合发文的,不单个逐一发文;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重复发文;已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印发的文件材料,不再发文;没有具体议定事项的会议不发纪要,上级单位或公司领导没有明确要求转发的,一律不转发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严禁以文件落实文件。

二是严把“质量关”。起草文件要发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公司党委和行政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不超过5000字,安排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3500字;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向公司的综合报告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内容可通过附件作为补充。除综合性重大部署外,不阐述形势和意义;单项或具体工作安排,不提程式化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等,减少一般论述,多提管用措施。严禁文件、报告长篇大论、穿靴戴帽、冗长空洞,实质内容少、针对性可操作性差。杜绝当日布置任务次日就要结果现象。严禁单纯转发或照搬照抄上级原文。制文规范要符合标准,“格式”“文种”应用得当,不得自创体例。

三是严把“时效关”。切实发扬“马上就办”精神,加快文件阅批流转速度。电子文件应按照“个人日结日清、部门周结周清”进行流转,整个收发文流程总时长不超过120小时(含节假日),单一环节处理时长不超过24小时。发文前期要有效沟通,“分送”“会办”即时到位,不得以文会商。收文签批要意见明确,“阅件”“办件”区分签署,不得混淆处置,严禁以圈代阅、以阅代办。收文办理要落实责任,“主办”“协办”配合密切,不得推诿扯皮。严禁敷衍塞责、久拖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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