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化纠纷

西部法制报 2019-02-28 01:01 大字

本报讯(姚亚龙李阳记者李煜)“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法庭的同志就给我们调解纠纷,他们连午饭都没顾上吃,非常感谢!”2月11日是正月初七,人们还沉浸在浓浓的年味中,商洛市洛南法院永丰法庭全体干警已进入到紧张忙碌的工作状态。当天,法官调解了董某与张某健康权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董某与张某系邻居,多年来两人一直有积怨,后来又因一棵葡萄树苗,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董某受伤住院,为此,董某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一万余元。四皓街道办工作人员调处该纠纷时,张某表示他未打董某,如果董某索要赔偿的话他就与董某同归于尽。四皓街道办请求法庭参与该纠纷的调处工作。

该纠纷虽然简单,但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发民事转刑事案件。面对张某多次拒绝调解的情况,办案人员没有放弃,为了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春节放假前夕,法庭的同志与张某沟通十余次,通过办案人员讲法析理,并耐心回答张某的每一个问题,张某终于同意调解。

在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一大早,董某急匆匆来到法庭告知法官,张某可能近期要外出打工,问他的纠纷咋处理。办案法官考虑到张某如果外出,该纠纷的调解又会遇到瓶颈,于是当即打电话通知张某来法庭进行调解。在法官近六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终于化解了积怨,当庭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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