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获“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本报讯(罗尚德张雯靓)日前,商洛市被省政府命名为2018年度“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商洛市自2017年同步启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围绕“山水园林”城市定位和“天蓝、山青、水绿、城美”的城市特色,坚持“党政主导、全民参与,市区一体、上下联动,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功能完善”的原则,强力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八纵六横”和一街一景、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山水生态园林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品位实现高位提升。
坚持高点起步,塑造生态城市新特色。市委、市政府将创园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主抓,全力推动创园工作深入开展。高起点修编了《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全面践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集中凸显中心城市“一芯两水、九廊九园”的城市绿地系统空间布局,引领市区绿化建设提质扩面,勾勒出了“山耸城中、人在绿中、城随山转、水穿城过、林城相依”的优美城市画卷。
倾力搞好建设,彰显绿色生态新形象。坚持以提升城市品位为出发点,突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先后改建综合公园13座,启动实施专类公园建设6座,新建街头绿荫广场、小游园16个,实施城区25条街路绿化提升工程,对西商二线引线(东门户区)、南大门迎宾大道(南门户区)等城市出入口实施了综合提升;开展了“十万苗木扮鹤城”绿荫行动。中心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8%,绿化覆盖中的乔灌木比率达到96.87%,累计创建园林式单位66个、居住区21个,消除了48家“零绿化”单位,实现了“以绿治脏、以绿治乱、以绿治差”。
加强规范管理,创造生态宜居新环境。坚持实施综合环境整治,打造了东新路和中心街两条一街一景示范化街路,城市容貌评价值达到9.26。加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1.9%,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7.38%。
通过创园,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62%、37.4%和11.2平方米,较创园前分别增长9.72%、7.5%和4.1平方米/人,其他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为全市奋力实现“追赶超越”、建设“三个商洛”目标以及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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