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纪委启动“3+2”专项治理活动 重点治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5大问题
华商报讯(记者 程娟)近日,商洛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3+2”专项治理活动。治理重点包括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升学宴”和“送学宴”、私车公养等5大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以发现和查处问题为着力点,以纪律和规矩为标尺,以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推动成风化俗为目的;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突出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压力持续传导至基层各级党组织,维护好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政治生态。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严格执行发放津贴补贴相关规定,重点治理以下六方面问题:
1.违规发放医疗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未休假补贴和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违反相关规定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问题。
2. 以加班费、值班费、误餐费等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3.违规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津贴补贴福利。
4.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以及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补贴。
5.超出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范围,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提高差旅费报销标准或扩大报销范围,违规报销移动通信费、信息宣传奖励费、评审费、课题研究费等。
6.采取虚列支出、在下属单位或企业违规报销费用等方式套取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奖金。
二、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重点治理以下四方面问题:
1.利用本人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人员的职权,以及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产生的影响力和一定的工作联系,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 以发短信、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他人捧场、“凑份子”,或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因私害公,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公共场地,安排下属公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甚至职务身份帮忙操办,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直接、间接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3.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党员形象。采取化整为零、掩人耳目等方式,分批次、分地点操办,“退居幕后”由朋友、同学或下属出面组织,暗中收受礼品礼金,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券、电子优惠卡等网络电子“红包”。
4. 曲解婚丧喜庆事宜范围,除婚丧嫁娶外,将子女升学、参军,本人乔迁、过生日,老人过寿,孙子过满月等进行操办,巧立名目借机敛财。
三、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问题
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重点治理以下四方面问题:
1.以个人名义进行的相互公款宴请,以开会、加班、联系工作、检查指导等名义公款吃喝,在集中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轮流做东,迎来送往等。
2.用公款宴请上级利益相关部门,用公款宴请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管考核的相关人员等。
3. 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私人会所搞“一桌餐”“老板家宴”接受吃请,在私人家中、驻外机构、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公款吃喝,在单位食堂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
4.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变相违规公款吃喝或隐匿、转嫁公款吃喝费用;超标准公务接待,在账单明细中将高档烟酒换成普通菜品;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通过单位食堂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等。
四、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和“送学宴”问题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治理以下五方面问题:
1.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送学宴”,向亲属以外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及管理服务对象发送短信或口头通知参加“升学宴”“送学宴”,参加亲属以外的“升学宴”“送学宴”。
2.委托或授意、暗示管理和服务对象代为操办“升学宴”“送学宴”,借子女升学之机,接受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个人的任何礼品、礼金及赞助等。
3.巧立名目用公款或让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送子女上学和外出旅游。
4.学校教职工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和参加“升学宴”“送学宴”。
5.各级工商、税务、城管、教育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对餐饮行业悬挂和宣传与“升学宴”“送学宴”等内容相关的各类标语不闻不问;对学校教师学生的教育引导不重视不深入等问题。
五、私车公养问题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重点治理以下四方面问题:
1.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单位定点加油站点加油等便利,为私家车加油。公车改革后已无公务用车单位,保留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使用,或以单位名义办理实际由个人使用加油卡,用于私车加油、消费或套取现金。
2.将私车私用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捆绑在公车上报销。少数领导自己雇用司机,由单位承担费用。
3.以私车冒充公车,到单位定点维修厂、洗车场进行维修、清洗,趁维修之机更换高价零件或购买昂贵车辆装饰品,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统一结算。
4.少数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决议的形式,名义上是把自己的私车租给单位使用,而车辆产生的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着“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单位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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