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干部内生动力明确目标定位完善配套制度商洛市公安局全力打造有为公安

阳光报 2018-06-14 01:04 大字

阳光讯(王丹 何晓 记者 崔伟)今年以来,商洛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激发干部内生动力,明确目标定位,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平时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打造有为公安。

用好“激励机制”,激发民警工作热情。局党委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爱民杯竞赛”活动,开展优秀基层单位、优秀民警、优秀所队长、优秀辅警等评选活动,让更多地民警走向领奖台;并根据季度、年终考核结果,分层次为民警兑现奖金,为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交纳了职工互助险,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制度,让他们感受警营的温暖;同时,坚持把考核结果优秀、群众公认、成绩突出的民警推荐到领导岗位,让“真干事者”有待遇、有名分。

坚持容错纠错,消除民警思想顾虑。合理制订容错标准,按照程序进行容错。市公安局鼓励民警以“小改革、小发明、小创造”为切入点,扎实进行改革创新,同时认真按照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化层级管理,及时纠错。市局党委负责全局决策,对全局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整改纠正,各单位负责人全面加强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及时了解民警思想动态,对出现的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强化纪检督察的监督主体责任。市局纪检、督察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关口,严格对在推进改革和探索实验中产生的失误和明知故犯进行区分,依规处理;在政工部门部署开展“五大提升工程”。努力使政工部门民警政治上更加规矩,业务上更加专业,创新上更加灵活,效能上更加高效,形象上更加良好,为实现全市公安工作追赶超越、叫响品牌、提档晋位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保障。

畅通进退双通道,完善用人工作机制。局党委完善用人机制,始终坚持干部在一线提拔、提拔至一线实战,一线优秀者优先提拔使用的用人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商洛市公安局机关全员积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推行量化考核,用考核激励民警干事创业,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每年将考核位于全局前三名的单位或负责人推荐到省、市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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