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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全面推行“五级”推门听课制度

商洛日报 2017-10-21 09:40 大字

本报讯(杨林 张斌)为深化教育教学体制改革,强化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从今年秋季起,商洛市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行“五级”推门听课制度。

教育局长、科股长、责任督学、教研员、校长为“五级”推门听课的实施主体,市县区教育局长负责中小学校推门听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策划,市县区教育局科股长协助做好制度建设、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学校责任督学将落实推门听课制度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市县区教研员对学校开展推门听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明确校长为落实推门听课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

在听课方式上采取不打招呼,随机确定听课的学校、年级、班级和教师的方式进行。在听课数量上作出明确规定,市县区教育局长每学期不少于4节,教育局科股长不少于6节、学校责任督学不少于10节、教研室领导不少于20节、教研员不少于40节、校长不少于30节(均为每学期)。在评价重点上,局长、科股长、学校责任督学主要对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环节、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和分析,校长、教研员着重从核心素养和课程标准的落实、课程目标的达成、重难点的突破、学生学习状态进行评价和分析。在听课反馈上,要求听课人员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时填写《商洛市“五级”随机推门听课记实表》,将教师教学情况的基本评价与建议反馈给课任教师,将共性问题反馈给学校,作为校本研修课题,组织教师共同研究,不断改进教育教学。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学期对县区、学校推门听课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县区科教体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推门听课纳入对学校工作常态化检查之中,与责任督学、教研员、校长工作考核挂钩,与校长和教师工作实绩挂钩。责任督学定期对责任区学校落实推门听课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学校反馈督查结果。市县区教研室将推门听课作为了解学情教情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推门听课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中小学校将推门听课作为教学常规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听评课活动,为每位教师建立课堂教学问题清单,跟踪指导,帮助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商洛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门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将执行办设在市教研室具体负责督查,年底全市进行考核排名,确保此项制度落实到位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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