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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引矛盾 大量私家车停小区门口

华商报 2017-10-12 01:42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10月1日起,嘉园国际小区物业开始启用新的门禁系统,对小区的车辆进行停车收费,这一举动引发业主不满,有业主将车辆停在了小区大门附近,致业主们断断续续5天进出不畅。

大量私家车停小区门口

10月1日以来,有业主连续致电华商报记者称,他们所在的嘉园国际小区,物业开始违规向业主收取停车费,业主不愿缴费,导致业主车辆无处停放,大量私家车停放在了小区门口,影响小区业主出行。

“我们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路面停车场也是物业私自占用公摊面积规划的。”业主郭先生称,前两天小区物业张贴通知,向业主收停车服务费。

刘女士表示,业主之前与物业矛盾不断,这次停车收费是导火索。他们质疑,物业使用公摊面积进行施划车位收费,侵害广大业主权利。为此,部分业主打出维权横幅并将小区门禁系统收费杆子卸掉。

业主破坏小区门禁 物业报警

10月3日晚,嘉园国际小区物业陕西绿洲物业公司杨姓经理称,10月1日起,小区启用新门禁系统,对业主停车收费,这是依据新的《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并没有占业主的绿化公共道路,而是小区建设之初规划相应停车位,他们收费管理,部分业主破坏了小区门禁设施后,他们已报警。

之前为什么没有收费?杨经理称,之前考虑其他因素没有收费,这次依据《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才收费。记者询问收费是否向物价部门备案?对方解释,根据相关文件,停车服务收费不需要向物价部门备案。

华商报记者查询新出台的《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八条规定,占用业主公共道路、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用途等事项。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同时又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所有。

管理部门出面协调

10月3日晚,华商报记者从商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针对广大业主反映的问题,管理部门已经派人到小区实地进行了解。

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了解到矛盾是因停车收费引发,业主和物业说法不同,他们也没有见到相关规划文件,至于该不该收费?收费是否需要报备物价部门?因涉及住建、规划、物价等诸多部门,他们已经向商州区政府作了汇报。10月9日,物业将卸掉收费栏杆重新安上后再次发生堵门事件,10月10日,经过区上管理部门出面协调,暂时业主车辆进出不受影响,但后续事宜物业和业主还正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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