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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学期商洛市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开学遇乱收费请电话举报 市物价局:12358 市教育局:2313678 华商报商洛记者站:8086825

华商报 2017-08-31 01:33 大字

市物价局:12358

市教育局:2313678

华商报商洛记者站:8086825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商洛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了2017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果您开学遭遇乱收费,请拨打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或市教育局价格监督电话2313678投诉,亦可拨打华商报商洛记者站新闻热线电话8086825向我们反映。

据了解,商洛市秋季学期收费实行省上统一标准,公办小学、初中的收费项目只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其中代收费为40元/人次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农村学校服务性收费是指伙食费,按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城市学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陕西省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的标准免收学费。代收费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和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其中普通高中的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每名学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每名学生每学年20元;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95元/人次。

公办幼儿园收取保育费,省级示范类230元/生月,一类170元/生月,二类130元/生月,三类及未入类100元/生月。公办学前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贫困生补助生活费750元/生学年。学前一年公办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免收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按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取标准减收。

此外,公办中职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同普通高中,住宿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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