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国家一级文物的传奇经历 吕建民 王颖
1972年冬,在轰轰烈烈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洛南县古城区页山河公社柏庵大队(今属古城镇南村村)庙上生产队社员孟开贵在开挖石埝修梯田时,发现一个黑不溜秋的“铁疙瘩”,一时周围的群众都放下手上的工具争相观看,但都不知道是啥东西。
过了几天,孟开贵把“铁疙瘩”交给原大队代销店,想当废铁卖掉,换点煤油钱。代销员孟忠贤说:“我也不知道这东西是铁还是铜,过几天我去页山河供销社交货时给你带上,卖多卖少我回来把钱给你。”
半个月后,孟忠贤到页山河供销社交货时,就带着这个“铁疙瘩”。供销社收购门市部的人拿在手上掂了掂,也判断不清是铁是铜,还是金银,死活也不收,孟忠贤就放在进货担子中带回来,晚上又亲自交给了孟开贵。
孟开贵把“铁疙瘩”拿回家后觉得没用,只好用来拴猫娃。又一天,他又让孟忠贤收购,孟忠贤说:“上次拿去供销社收购门市部根本不收,你就先放在那儿。”于是,这个“铁疙瘩”又在大队代销店的窗台放了几个月。
孟忠贤心想都是乡里乡亲的,给供销社交货时又带上此物,但拿到收购门市部时,收购员还是那句老话:“此物不认识,不敢收。”没办法,孟忠贤又带回交给了物主。
孟开贵看这东西卖不了,只好放在家中。过了一段时间,担任柏庵大队支书的孟开勤来到他家,二人在拉家常中又谈及此事,孟开勤说日后他开会时带上,让有文化的领导看是啥东西。1973年农历正月,页山河公社开“三干会”时,孟开勤就把这个“铁疙瘩”带上,让公社书记、主任、文书等辨认,但当时都不认识,觉得没用,就一直放在公社文书段树森的办公室,经常用来支桌子腿或者砸核桃。
1974年,全省开展“社会主义路线教育”时,陕西省国防工办驻页山河公社路线教育工作队有一名队员姓杨。一天下午,他用这个“铁疙瘩”在文书办公室砸完核桃后,反复拿在手上把玩,觉得此物特殊,一是分量重,二是上面还有把柄。下班后没事,他把此物带到公社门口的沙河边,用沙子反复打磨后,发现整体呈银色,正面有少数民族文字,深感此物有历史价值,便嘱咐孟开勤妥善保管,力争上缴国家。
1981年10月,孟开勤到县上开会时,把此物拿到县文化馆交给卫迪誉馆长。卫馆长和文物干部一看,是银质大印,让工作人员先收藏到库房,但当时谁也认不准上面的少数民族文字。
同年11月,县文化馆正式登记该文物,名称为“银印”,时代为“元代”,现状为“完整”,备注是“一级”,编号“0694”。该文物通长9.5厘米,柄高6.6厘米,面宽8.5厘米,重量2.2千克,质地为银质,印文为蒙古巴思八文,印面为正方形,面北左侧阴刻“中书礼部造”“元贞元年六月日”楷书两行,右侧阴刻“蒙古军都元帅府之印”9字。档案中捐献者是“孟开启”,但笔者曾多次到柏庵村调查,应是“孟开勤”,登记人误写成孟开启。
当时县文化馆为了表扬群众热爱文物、捐献文物的精神,给孟开贵奖励人民币20元,颁发奖状一张。奖金经多人辗转捎回后只剩10元,由原柏庵大队队长张志启和其他干部连同奖状一起送到孟开贵家。因孟开贵和长子孟军堂已病故,他们便亲自交到其二儿子孟抗绳手上,由其把奖金分配给兄弟4人。
1989年4月28日,经省文物局专家朱捷元等共同鉴定,该文物为国家一级文物。1991年1月15日,陕西历史博物馆负责人吴镇锋、保管员徐建国、于江一行再次鉴定为“蒙古军都元帅府之印”,确属国家一级文物。当日,这件珍贵的文物经洛南县博物馆原馆长高登峰、保管员张小兵之手被征调到陕西历史博物馆收藏至今。
这枚元代帅印如何能在洛南发现?民间传说众说纷纭。有的人说是蒙军在此战败后的遗留物,有的人说是逃亡士兵偷了帅印之后担心被杀头,又将它塞在石埝窟窿中,这些只能交由历史学家去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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