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法院化解一起遗赠扶养纠纷
本报讯(王新雄冀凯记者李煜)近日,商洛市洛南县法院石门法庭依法调处了原告吴某某与被告时某某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件,使一起家事纠纷成功化解。
原告吴某某系残疾人,无子女。2007年,经人介绍,吴某某与时某某达成遗赠扶养协议:时某某携妻儿到吴某某家共同生活。后来,因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矛盾。于是,吴某某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被告搬离原告住所,分割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财产。
法院受理案件后,原、被告双方争议很大,情绪也比较激动。被告同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搬离原告住所,但是其已经扶养了原告及其父亲十余年,要求原告返还扶养费用、分割共同财产及他人所欠钱款。
为了更好地解决矛盾、消除分歧,石门法庭承办法官多次来到当事人居住地了解情况、查明事实。
经了解,原、被告起初关系比较融洽,后来原告得病,被告给原告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因给原告治病产生分歧,当地村、组及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果。承办法官随即邀请当地村、组及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共同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做思想疏导工作。经过大家5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均同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被告在15日之内搬离原告住所,原告补偿被告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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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洛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