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整改洛河“四乱”问题

西部法制报 2020-07-04 00:45 大字

本报讯(王小娟记者李煜)为确保全县河流“清四乱”问题整治到位,防止出现问题反弹,近日,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对洛河流域“清四乱”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该院以洛河流域为重点、以乡镇为单位,对2018年至今办理的资源环境案件开展地毯式排查、复查。排查中,该院检察长马春景实地察看了洛河沿线汛期防洪工程建设情况,走访了洛河沿线的砂石厂、养殖场、烧砖厂、石灰窑厂等企业,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审查了行政机关是否落实整改、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问题反弹等情况,并就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企业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

马春景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密切联合环保、水利等部门,依靠法治,同向发力,持续督促清理整治洛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现象,切实做好洛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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