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借钱起风波 法官办案受称赞

西部法制报 2020-01-16 04:31 大字

本报讯(王亚锋记者李煜)2019年12月19日,商洛市洛南县法院景村法庭门前响起一阵鞭炮声,原来这是案件当事人齐某及其代理人来给法官送锦旗,锦旗上面写书“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公平正义,为民解忧”八个大字。见到办案法官,齐某连声说:“感谢法官、感谢法庭,我多年的难题终于解决了。”

齐某与严某甲、孙某某系邻居关系。2017年11月7日,齐某向洛南县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孙某某于2016年12月15日通过严某甲向其借款10000元,2017年6月28日,严某甲因病去世。齐某要求法院判令孙某某归还借款,同时出具了孙某某向严某甲所写的借条。

诉讼中,原告齐某因证据不足撤回诉讼。2019年5月,齐某再次起诉,要求孙某某、严某某(严某甲之子)连带偿还其借款本息。

针对齐某二次起诉,景村法庭的法官决定还原事实真相。办案法官除了耐心向原、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多次到当地村组走访干部群众,得知案件实情。

原来,被告孙某某因给二儿子订婚缺少资金向严某甲借款,严某甲从齐某处借款10000元转借给孙某某,孙某某向严某甲出具了借条,严某甲未向齐某出具借条,而是直接将孙某某所打借条交给原告齐某。

庭审中,承办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法律关系,提出解决方案,让孙某某给付齐某10000元解决纠纷,但孙某某却说,即使还款也应向严某甲归还借款。办案法官明确告知,严某某能够以严某甲继承人的身份向被告孙某某主张10000元债权,但严某某表示,其对该权利不予行使。

于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办案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孙某某支付原告齐某借款。宣判后,孙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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