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严肃驻村工作纪律

商洛日报 2018-12-25 08:30 大字

本报讯 (赵 强)今年以来,洛南县先后建立完善六项制度,严肃驻村工作纪律,改进驻村工作作风。

建立考勤管理制度。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必须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吃住在村,不得挂空名和走读,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对全年驻村少于240天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各村四支队伍实行一日一签到,严禁代签或过后补签,由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负责收集管理并监督。

建立请销假制度。所有驻村工作队员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请假报备,按程序审批,待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建立调整调换制度。派驻单位不得随意抽调派出干部承担其他工作,不能轮流驻村,对确因临时工作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调整的,需由派驻单位与所在镇办党(工)委共同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经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调整。

建立召回制度。对驻村干部不能胜任驻村帮扶工作,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责任或出现重大问题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无正当理由离村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等8种情况,将被召回,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称职(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二由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长)组织召开各村四支队伍业务工作会商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工作;每周四“扶贫日”召开帮扶干部业务培训会。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驻村工作被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启动问责程序,对在全县被发文通报批评两次的,由县“四支办”组织对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一个月累计被督查通报两次及以上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组织诫勉谈话;对累计旷工5天以上,被县委约谈3次及以上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按党纪政纪处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闻推荐

洛南村民种植香菇带动贫困户增收

12月15日上午,家住洛南县三要镇杨川村撞沟组村民刘月爱和往常一样来到自家的香菇大棚内采摘香菇。据了解,这是刘月爱去年投...

洛南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