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查处一起非法捕鱼案件

阳光报 2018-10-19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刘卫锋 李小军)日前,洛南县水务局渔政站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洛南县伊洛河柏峪寺镇薛湾段进行非法捕鱼,渔政站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发现黄某等5人在利用橡皮筏、地龙等网具进行非法捕鱼。

经查,非法捕鱼的5名当事人均系在洛南务工的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等地农民,没有任何捕捞手续,当事人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渔政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向他们详细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讲明了非法捕鱼行为对自然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鉴于其系初犯认识态度较好,随依据渔业法等相关规定,现场将捕获的10余斤鲶鱼、鲫鱼等野生鱼类予以放生,并做出没收捕捞渔具的处罚决定,对5人进行了批评教育。5名当事人均表态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并保证以后再不进行非法捕鱼。

据执法人员介佋,本次案件的成功查处,对保护生态环境和渔业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天然水域野生生物资源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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