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打架 家长强出头 洛南8人被拘留

西安晚报 2018-05-21 05: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通讯员李重立)小学生之间发生打架行为后,一方家长不是去找学校和老师了解情况,而是在校门外围堵殴打另一方学生,护校老师制止时也被殴打,多名无事生非的群众也参与其中,造成一名老师受伤住院。5月18日,洛南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了一起涉校寻衅滋事案件,8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5月17日下午放学时,洛南县古城镇庵口村的33岁男子韩某军以在古城中心小学上学的儿子和同学打架为由,在学校门口扭住对方学生胳膊,用拳头在学生头面部猛打。护校老师制止时,韩某军肆意谩骂,不听劝解,引起放学秩序一度混乱。此时,在学校门前吃酒宴的城关街道55岁男子李某社,古城镇古城街社区46岁男子李某、36岁男子何某、53岁男子何某民、36岁男子何某波、47岁男子王某敏、50岁的男子汪某贵发起酒疯,对护校老师拳打脚踢,殴打后一哄而散。严重影响学校放学秩序,引起师生和周围群众共愤,学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接到报案后,洛南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紧急联合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对殴打学生和护校老师事件展开调查,及时传唤了韩某军和醒酒后的李某社、李某、何某、何某民、何某波、王某敏、汪某贵等8名涉事者,8名行为人对自身扰乱校园秩序、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莽撞行为深表懊悔。

5月18日,洛南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韩某军处以行政拘留12日,对李某社和其他6名违法行为人分别被处以12到15日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提示:同学与同学之间发生的一般性打架行为,有校规校纪惩戒,作为学生家长,可以通过了解、询问或提示的方式方法告知学校或学生,用简单粗暴方法来处理结果只能换来相应的“打架成本”。比如:打架造成轻微伤直接成本,5至15日行政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造成轻伤直接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赔偿金+开除公职+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社会及家庭影响;造成重伤直接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新闻推荐

货车侧翻危急时刻过路男子伸出援手急救司机

  孙师傅夫妇为高斌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阳光讯(廖娟刘彬记者韩建军文/图)“好兄弟呢,多亏了你,...

洛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洛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