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公安查处损坏共享单车案

西部法制报 2020-07-31 00:35 大字

本报讯(周莉记者李煜)共享单车亮相丹凤城区的大街小巷后,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日常出行,但是故意损毁、破坏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也随之而来。近日,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故意损坏共享单车案件。

7月3日,某公司向龙驹寨派出所报警称:根据后台提供信息,发现有一辆共享单车异常挪动,位置在环西路丹江河道处,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迅速处警,在环西路丹江河道里找到了一辆被严重损坏的共享单车,据现场勘查,疑似从高处坠下,遂立即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调取信息、查看视频监控、走访排查,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陈某与施某。

在有力的证据面前,陈某、施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陈某(男,20岁)于5月份因违规骑行共享单车被扣10元钱,在投诉无果后,心生不满,多次流露出报复的想法。7月3日22时许,陈某与施某(男,19岁)经过丹凤县城环西路时,看到停放的共享单车,遂将其中一辆共享单车从丹江桥上扔到河道中,致使共享单车严重损坏。陈某、施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积极给予了赔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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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哲同志简历

陈俊哲,男,汉族,1963年7月生,陕西丹凤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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