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救助受伤游隼

陕西农村报 2020-07-31 00: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通讯员 孙延涛 文/图)7月28日,丹凤县公安局竹林关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

当日,该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河边发现一只类似鹰的鸟类。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经民警查阅资料得知,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游隼。由于这只游隼翅膀部位受伤,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喂食,并联系动物保护专家进行专业救助。目前,这只受伤的游隼已经移交当地林业部门妥善安置。

新闻推荐

丹凤出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意见

本报讯(黄慧芳记者李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问题,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司法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商洛市丹...

丹凤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丹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