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森林公安连破4起 涉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

西安晚报 2020-04-24 06: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通讯员唐红卫)4月23日,记者从商洛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自4月7日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雷霆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安排部署精神,组织全警深入林区摸排深挖案件线索,经过缜密侦查,连续破获4起破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电猫”、猎夹等猎捕工具38件(套),涉案野生动物价值4.118万元,“雷霆2020”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4起破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中,第一起案件为赵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依法侦查查明:赵某于2019年10月-12月期间擅自在商州区某街办林区设置电网,非法猎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1只、“三有”保护动物野兔1只,均予以食用。2020年4月17日,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犯罪嫌疑人赵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第二起案件为汪某某非法狩猎案。经依法侦查查明:汪某某2018年以1000元网购1套“电猫”设备,于同年10月禁猎期间在丹凤县某镇窑沟山坡上采取设置电网的禁用方法非法狩猎,未取得猎获物。2020年4月21日,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犯罪嫌疑人汪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第三起案件为陈某某非法狩猎案。经依法侦查查明:陈某某于2019年9月在镇安县某镇大洼梁山林内设置铁夹、猎套等禁用狩猎工具,非法猎杀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果子狸3只、小麂1只。2020年4月22日,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第四起案件为唐某某非法狩猎案。经依法侦查查明:唐某某于2019年8月至10月期间,违反狩猎法规,擅自在洛南县某镇湾子地设置电网,非法猎杀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麂1只,“三有”保护动物野猪3头,以3000余元出售给他人食用。2020年4月22日,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上述四起案件正在侦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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