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出台措施防返贫促就业

商洛日报 2020-03-03 06:02 大字

本报讯(李高峰)为应对新冠肺炎对劳务就业影响,有效防止因疫返贫,丹凤县出台了增加农民收入防返贫促就业政策,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落实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带动就业。县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工3个月以上,吸纳就业30人~50人的,奖励1万元;51人~100人的,奖励两万元;101人以上,在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按照超出人数每人再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就近就地就业。给予12个月以内在扶贫基地、社区工厂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的见习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等,每吸纳1人补助1000元;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企业,对企业缴纳的部分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在移民搬迁点开发保洁、绿化、公路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安置移民搬迁户有劳动能力人员和贫困户中的弱劳动能力人员。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强化用工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招聘,凡同一目的地务工人员达到20人以上的,由人社部门负责“点对点、一站式”免费直达输送。加大劳务输出奖补。凡全年带动外出就业20人~40人的,奖励5000元;41人~80人的,奖励1万元;81人以上的,在奖励1万元的基础上,按超出人数每人再奖励3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加强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以工代训满20天的用工单位,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贴;鼓励返乡人员自主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加强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后三个月内扩大生产规模的,可向县小贷办申请15万元以内的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中心建设。按照县、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补贴入孵企业房租、水电费等。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代缴养老保险。对当年参保缴费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代缴50元保费,中度残疾代缴75元,重度残疾代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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