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源

陇东报 2018-08-02 01:01 大字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军

农村的土地、房屋和集体资产时常被称为“沉睡的资源”。有房有地,却不能像城里人那样抵押贷款;拥有村集体资产,却发挥不了作用。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源,激活乡村发展基因,已成为庆阳市农村“三变”改革的主要内涵。

今年的市委一号文件从制度层面对用好农村资源要素作出全面部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一号文件制定的一系列改革举措,让广大农村“资源变资产”焕发了新的活力。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农村“三变”改革重中之重,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一方面,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进城农民的土地和集体经济权益如何不陷入沉睡,资源如何更好流动,需要改革导引;另一方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如何为乡村找到真正的内生动力一直是关键话题。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将为农村发展带来新动能,助力农村按下现代化的“快进键”。

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资源更好流动起来,农民合法权益不能受损。在“三变”改革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提升农民政策知晓率,健全社会保障网络,加强督查监管,防止改革举措走形变样。比如,镇原县建立农业风险基金会,确保农民基本利益不受损;宁县探索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特色产业,在激活资源的同时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添加了一道“安全阀门”。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就决定了“三变”改革需要顶层设计和基层试点协同推进。目前,全市“三变”改革试点已拓展至93个乡镇113个村。西峰区和镇原县在农村“三变”改革领域探索形成了不少值得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随着“三变”改革由试点到推广,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一定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红利,农村“沉睡的资源”也一定能焕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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