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甘肃经济日报 2019-05-29 01:00 大字

本报兰州讯(记者苏叶张丽丽王耀)日前,正宁县人民法院对宋海宁、宋海江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职务侵占、强奸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海宁采用软暴力手段迫使前任组长离任后,长期把持村组事务,致使该村政务不畅,逞强耍横,经常纠集宋海江等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侵吞集体公款,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依法应予以严惩。

新闻推荐

40余名警察连续追捕行程1500多公里 汉中“4·25”保外就医脱逃案侦破记

本报记者韩岩通讯员阮仕喜经过40余名警察连续追捕,累计行程1500多公里,大数据分析研判信息1000万余条,全程统一协调合成指挥...

正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正宁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