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交巡警人性化办理交通事故案
本报讯(张鹏)近日,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交巡警大队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办理,充分考虑事故责任双方的家庭实际情况,利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机制,实现人性化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赢得群众满意和赞誉。
3月20日16时35分许,空港新城分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派警:新城自贸大道发生一辆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民警魏鹏及辅警陈勇伟、程贝贝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经勘查取证,初步确定是苏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自贸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宣平大街十字左拐时,与沿自贸大道西侧辅道由北向南行驶的冯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冯某某受伤。民警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后伤者冯某某因伤情过重,经抢救无效,于3月21日5时40分死亡。
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调取了现场视频监控,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死者冯某某系甘肃正宁县人,和妻子二人在空港新城打工谋生。民警为稳定家属情绪,做好案件办理工作,积极联系死者妻子打工的单位并通报事故案情,请他们给予其妻一定的生活帮助。对于案件办理,民警也向冯某某妻子明确告知将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照程序办理,并接受事故双方、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冯某某未按照交通指示信号灯通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负事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冯某某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民警主动联系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介入案件办理和调解民事赔偿,对当事人家属需要了解的司法问题、赔偿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对事故双方赔偿争议进行充分调解,联系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赔偿进行沟通。
经民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的积极协调,事故双方在互谅互解的情况下,最终达成民事赔偿共识,案件得到妥善圆满解决,事故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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