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天整治 街头少见“车打伞”

南充日报 2020-04-16 02:2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奎/文 陈村铭/图)4月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专项整治。记者在主城区街头看到,经过3天的整治,街头打“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明显减少。

当天上午,记者在顺庆城区1227广场红光路看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此设置卡点,对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行整治。上午9时左右,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驶了过来,其车上加了一个雨篷。交警当即将其拦下,在对车主进行宣传后,车主现场拆掉了雨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高坪区江东大道设置卡点,开展专项整治。整治过程中,在交警的宣传下,市民们都表示理解和配合,主动拆除了车上的遮阳伞和雨篷。

“经过持续3天的整治,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明显减少,不少车主已主动拆除了车上加装的遮阳伞和雨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部署,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同时,主城区交警还将以此为契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其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如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走规定车道等。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打伞”,危害多多。交警介绍,装“伞”后,车子在行驶过程中容易受气流干扰,或者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影响车子行驶的稳定性。同时,还会遮挡驾驶员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伞柄多位于车把中间,一旦发生事故,将对驾驶人的头、胸、腹等部位造成严重伤害。“车上装遮阳伞和雨篷后,其高度一般是在行人的脸部,这样容易将行人的脸划伤,对行人造成伤害。”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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