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齐抓共管 强化综合治理 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综合治理
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上接1版)从促发展的高度增强工作的使命感。鱼逐水草而居,鸟择良木而栖。如果我们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谁还愿意来这里投资兴业、工作生活、观光旅游?新时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不仅是必由之路,而且成为约束性指标。国家已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把产业准入绿色关口。国务院“水十条”明确规定,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省政府明确要求,制定“十四五”规划必须按照新时代实现绿色发展崛起的导向,从严设定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配套制定推动落实的刚性措施。如果马莲河、蒲河流域水污染问题解决不好,实现不了水质稳定达标,很可能造成区域限批,制约庆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最大程度地实现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两个成果一起要”。
二、科学谋划布局,以系统有效的治理举措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是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的考核之年,马莲河水质达到Ⅳ类,蒲河水质达到Ⅲ类,是必须完成的底线性任务。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兼顾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按照“前端排查管控、中端强化处理、末端生态净化”的思路,把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群众参与相结合,精准施策、聚焦发力。
前端“治人”,精准排查管控。庆阳市水污染防治容易出现反弹,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排污底数不清、监管不力,没有彻底把污染源管住。因此,围绕源头管污,抓住排污主体和监管主体,做好人的工作十分重要。要盯紧“谁在污染、谁管污染”,围绕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三大重点,组织开展涉水污染源排查,分行业查清污染源的点位、规模、成因及废水处理、排污许可等情况,形成清单、建立台账,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依据。要实施雨污分流,结合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实施雨污分流及截污治污工程,对较大排污企业和单位,都要实施雨污分流,有效解决雨污混排,减少溢流、混流污水对天然水体的影响。要加强排放管控,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城镇排水许可和环境保护交税制度,以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为依据,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通过对固定源排污权的核定、变更、注销等手段,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污染因子的精准减排,推动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体系。
中端“治污”,强化集中处理。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首先,要消除死角盲点。坚决杜绝直排,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从严处罚违规排污主体。其次,要减轻处理压力,坚持关口前移,对制药、医疗、食品加工、餐饮、化工企业等产生的高浓度废水,由排污单位建设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在居民点、住宅小区建设化粪池,在污水处理设施前端建设沉淀池、调蓄池,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均衡处理污水。再次,要提高处理标准。城区污水处理厂年内必须全部提标改造到一级A排放标准,西峰工业园区、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要按期建成投运。要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实施提标改造的乡镇污水处理站,要在3月底前完成改造;正在建设的要按一级A标准于6月底前建成;尚未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进程,10月底前全面建成。同时,要加快理顺污水处理厂(站)管理机制,以县区为单位,通过打包招标第三方或县乡一体化运维,实行按效付费,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末端“治水”,实施生态净化。分析庆阳市虽然采取了许多污水治理措施,但水质仍然不能稳定达标的原因,除了处理设施标准不高、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外,还有一个被我们忽视了的重要原因,就是水流进入河道之前,缺少足够的生态净化。多地实践证明,湿地具有其他工程或设施所没有的强大的生态净化作用。而污水中的氮、磷等物质,正是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最需要的营养物。因此,要在短期内改变庆阳市河流水质状况,见效最快、成本最低、最简便易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建设生态湿地,使水流得到充分的自然净化。通俗地讲,就是让水流在进入主河道之前,找一块地方,让它多待一会儿,经过休整之后,再汇入河流。
一方面,要加强中水利用。加快配套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和回用管网,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城区绿地浇灌、洒水抑尘、人工湖补水、工地用水都要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庆阳石化等大型企业工业用水要按环评要求优先使用中水。
另一方面,要建设生态湿地。把生态净化作为末端治污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湿地的“过滤器”功能。当前,要精细算账、合理布局,抓紧谋划建设一批生态湿地或氧化塘、滞蓄塘,种植芦苇、菖蒲、水葱、水芹、睡莲等水生植物,运用生物措施尽快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湿地规模可大可小,要因地制宜,尽可能多建几个层级,让超标物能被充分吸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林草等部门要认真研究,用足用活政策,争取有关方面项目、资金支持。要着眼长远,把湿地建设与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结合起来,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水沙调节、水土保持、水利建设、节水、污染治理、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研究谋划一批带动能力强、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项目,提高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努力把马莲河、蒲河流域打造成湿地廊道、生态廊道、景观廊道。
三、优化工作格局,以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水污染防治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性工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我们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勾画了蓝图、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担当之责、严实之态、有效之举,完善治理思路,优化治理举措,形成治理合力。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亲自谋划、亲自抓促。分管领导要谋深谋细、一线抓促、严抠进度。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下沉监管力量,靠实监管责任,坚持不懈到一线抓落实、出成效。
齐抓共管,多方共治。有关企业要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公开排污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运营生产安全、排污排水达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广大群众要自觉提高环保素养,主动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为建好、守好共同家园履行义务、做出贡献。
拓展渠道,强化监督。综合运用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方式,织密监督网络,做到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让各种失职失责行为、违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不断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红黑榜”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新闻媒体、自媒体对各类涉水环境问题、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价值导向和浓厚氛围。
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污染问题和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让违规违法、破坏环境者付出代价。
解决好水环境问题,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全市上下要重任在肩、重责在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努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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