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查处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陇东报 2018-12-11 01:01 大字

本报讯(实习生路世玲记者郝芳)12月4日,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巡查中队在吴凤公路74公里处,查处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据庆城县交警大队宣传室工作人员介绍,12月4日上午11时30分,秩序巡查中队在吴凤公路74公里处即玄马镇麻暖泉附近执勤,开展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战100天专项行动,当民警对一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浑身酒气,便将车辆和驾驶人带到庆城县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核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樊某峰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9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樊某峰得知,樊某峰是前一天晚上和单位同事一起喝的酒,包括啤酒和白酒,第二天早上10时准备开车回家,被交警查获。目前,樊某峰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

新闻推荐

核心提示:

扶贫攻坚,最有力的武器是产业,最根本的途径是发展。有产业支撑,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贫困问题、拔掉“穷根”。庆城县蔡口集乡立...

庆城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庆城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