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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严禁店外露天烧烤

南充日报 2017-08-05 01:33 大字

(记者 刘洋 实习生 周星贝)8月2日晚9时许,顺庆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污染大气、破坏城市环境等行为。当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分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城区露天烧烤的通告》:从8月2日起,顺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严禁店外露天烧烤。

当晚,记者在大西街、丁香街、学院街等处看到,部分小餐馆和烧烤摊将桌椅摆在人行道上。“老板,不能占道经营,请你搬进去。”在丁香街,执法人员规范一家烧烤门店占道经营。店主以多种借口不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将其桌椅板凳暂时扣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西城街道牵头,联合城管、工商、食药、公安等部门,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对烧烤摊占道经营展开集中整治。当晚,西城街道辖区,共规范、取缔20余个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摊。

当晚10时许,记者在环形商圈、医学街、什字街、杨家巷等处看见,经过顺庆区中城街道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整治,已没有占道经营的烧烤摊。

8月2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分局发布《关于禁止城区露天烧烤的通告》,《通告》表示,从8月2日起,顺庆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严禁店外露天烧烤。露天烧烤和占用店外公共场地、道路从事烧烤经营的,三日内自行搬离或进店烧烤;有固定烧烤门店的合法经营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烧烤炉具及相关经营设备一律进店操作,且须配备必要的油烟处理设备,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油烟排放不达标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继续在露天烧烤或占用店外公共场地、道路从事烧烤经营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扣押并予以行政处罚;对阻扰、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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