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一小区擅自交房 住建部门责令整改
本报讯(记者陈思)近日,本报接群众反映,庆阳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宁县金都宁苑住宅小区未经综合验收擅自刊登交房公告通知业主办理收房手续,涉嫌误导业主。对此,记者采访调查了主管部门和相关小区,宁县住建局回应,已对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并责令整改。
宁县住建局表示,宁县金都宁苑住宅小区项目截至目前未进行综合验收,擅自交房,开发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县住建局已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庆阳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交房,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开发企业抓紧施工,在达到验收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分项验收,力争短期内完成综合验收交付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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