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 深挖细查“保护伞”逐案“过筛”不手软

陇东报 2020-07-31 00: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曹康 通讯员赵建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县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六清”行动任务目标,在认定黑恶势力案件上坚持不拔高、不凑数、不降格,高效率办案,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据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扫黑办主任李啸南介绍,宁县人民法院共判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83人,在审结的17件案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共计判处罚金260.36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7.15万元,附带民事赔偿3.589万元,扣押砂石若干,扣押洗砂采砂设备1套。

为摧毁黑恶势力经济来源,宁县人民法院及时对已生效的黑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所判财产刑的执行情况,加大对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追缴力度。

“至目前,宁县法院已收缴罚金9.2万元,对扣押的砂石及采砂设备依法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所得拍卖款已全部上缴。共计立案执行7件,合计执行财产刑34.5万元,15人的财产刑全部执行清结,共计查封车辆4台,价值60万元。”李啸南说。

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本职,严格按照“七查七摆”要求,抓好黑恶案件“过筛”,依法快侦快诉涉恶涉霸案件,对办理的涉恶涉霸案件进行“回头看”,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使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

“至今,县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涉恶案件8件56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5人,村霸案件5件9人,批准逮捕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0件105人,审查后以恶势力提起公诉案件7件80人,改变管辖2件9人,正在审查1件13人,受理村霸案件13件15人,正在审查2件3人,其余11件12人均已提起公诉。”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孙天选告诉记者。

今年,宁县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在深挖根治、长效常治上下功夫,一大批涉黑涉恶涉霸违法犯罪得到全面打击处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点乱象得到明显治理,基层组织建设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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