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源浩、温仙东等31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在宁县法院开庭审理

陇东报 2019-08-11 00: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海峰 通讯员袁天良)8月6日至8日,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文源浩等31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被告人温仙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文源浩(股东、执行董事)、黄银成(股东)注册成立庆阳菲比娱乐文化有限公司(酒吧),聘用被告人胡登为楼面部经理,被告人高明权为出品部主管,被告人田涛为服务部主管,被告人杨超、陈枭为酒水部销售,被告人刘昶良为舞台部经理、吴俞璋(在逃)为督察部经理、郑斯嘉(在逃)为保安经理。温仙东、文源浩直接管理保安部,违规雇佣被告人吴俞璋、司勇勇、吴元元、张彦成等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担任保安。

经营过程中,文源浩、温仙东教唆、放纵保安人员随意殴打消费者,逐渐形成了以文源浩、温仙东为首,吴俞璋、司勇勇、安超超、吴元元、郑斯嘉及被告人高明权等为固定成员,王建刚、田涛、刘昶良、胡登、杨超、陈枭、张洋、杨玉龙、刘龙、张彦成、李雨、张耀文等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纠集在一起聚众斗殴、殴打酒吧消费者,事后由文源浩、温仙东、黄银成出面“摆平”事端。该恶势力团伙自酒吧开业至2018年12月,挑起和酿成多起刑事、治安案件,侵犯公民人身及财产权利,危害公共秩序,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活动共计持续24小时,进行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政法单位工作人员和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法庭审理。

新闻推荐

宁县半个城村 党建引领脱贫路

本报通讯员李建强7月11日,结束了几天的连绵夏雨,天气逐渐放晴,宁县焦村镇半个城村村民刘玉梅一大早就在自家的20亩西瓜地里...

宁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