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以案为鉴精准治理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陇东报 2019-07-11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建强 通讯员尚晓伟、于杰)“我镇观音村违规收取群众低保等扶贫民生资金进行二次分配或用于村务支出,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作为包村和分管领导,我对此失管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纪委监委对我的问责处理我坚决服从……”宁县盘克镇民政工作站站长李致功在向县纪委监委递交的书面检查中写道。

2012年至2017年间,宁县盘克镇观音村违规收回群众低保等民生资金130.94万元,其中57.25万元用于村民二次平均分配,其余资金村上用于村务支出。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继怀、村委会原主任豆存买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村会计李克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包村领导、镇民政工作站站长李致功和镇食药监所所长杨秀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双查”对观音村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是该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基层“微腐败”的一个典型案例。2018年,宁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3件,党纪政务处分140人、组织处理104人、移送司法1人,“一案双查”问责81人。

“监督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低、维权意识差,给‘蝇贪鼠害\’造成了可乘之机。”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曦在总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时道出了问题的症结。

对此,宁县以案为鉴,持续深化“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从严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户户访”,全方位、常态化开展扶贫民生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查清问题、找准病根,督促政府职能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惠农政策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惠农资金补助对象评定标准和程序。

“以前不懂政策,村上对低保搞平均分配,低保户领到的低保金都要‘上缴\’。 我家4口人,2017年被评为二类低保户,‘一卡通\’上打了1.3万元,上缴村上1.1万元,实际领了2000多元。”61岁的观音村村民豆新杰说,“今年,镇上给我们发了维权提醒卡,经常有干部入户讲解扶贫政策、查访‘一卡通\’管理情况,现在我明白这是国家对我们贫困户的扶持政策,再也不用给村上‘上缴\’了。”

宁县纪委监委紧盯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贪占等“微腐败”问题,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逐户核查“一卡通”管理问题,向全县12.4万户农户制发《宁县农户维权提醒卡》,提醒广大农户看好自己的卡、管好自己的钱、维好自己的权,增强了贫困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以前自己该享受哪些惠农政策、啥标准,都不是很清楚,村上收缴我们的低保金搞平均或挪作他用,我也不知道对不对。”观音村西组村民豆有元感慨地说,“去年,县纪委查处了我们村上的问题,原来的村干部都换了,现在到村上办事,政策透明,程序简单,干部的态度也好多了,村上的大事都会叫群众共同商议,低保都是群众公开评议的,我们很满意。”

惠农政策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基层干部的权利不被滥用,才能确保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此,宁县积极打造扶贫民生政策落实智能监督平台,该平台以扶贫大数据为支撑,集“政策公开、资源共享、监管预警、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监督举报”于一体,农户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公众微信号登录查询个人信息,进行投诉举报,县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扶贫等职能部门可通过平台实现对涉农资金的全程管控、实时监督。

宁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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