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袁江龙:
本院受理原告王超诉被告袁江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26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赵玺珠:
本院受理原告齐国力诉被告赵玺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左真旺:
本院受理原告殷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2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中心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边坤: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有萍诉被告武军锋、边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边坤:
本院受理的原告秦志忠诉被告武军锋、边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边坤:
本院受理的原告仇占武诉被告武军锋、边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齐鹏、李小会
本院受理原告王保清诉被告齐鹏、李小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王选军:
本院受理原告何丽峰诉被告王选军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1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李丙军、周麦玲:
本院受理原告李本玺、李本凯诉被告李丙军、周麦玲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2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刘冶之、刘柏杨、王照君:
本院审理上诉人路建龙与被上诉人刘冶之、刘柏杨、王照君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10民终841号民事判决书和(2018)甘10民终84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齐含华:
本院受理原告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齐含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李丙军、李伟民:
本院受理原告焦礼荣诉被告李丙军、李伟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李丙军:
本院受理原告李本林诉被告李丙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1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安治同:
本院受理原告尚小华诉被告安治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关于西峰区什社乡幼儿园教学楼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盖政权:
本院受理原告贾相杰诉被告盖政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1002民初4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田启运:
本院受理原告魏文斌诉被告田启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1002民初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莫海旭:
本院受理原告李俊芹诉被告莫海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1002民初4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工程项目名称:西峰区什社乡幼儿园教学楼工程
竣工时间:2018年7月13日
建设单位: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庆阳市兴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西峰区什社乡幼儿园教学楼工程已于2018年7月13日竣工,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庆阳市西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庆阳市西峰区劳动监察中队举报投诉。如不存在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举报投诉电话:
0934-8222739
公示期: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5日
庆阳市西峰区劳动监察中队
2018年10月10日
李兵兵:
本院受理原告李彩虹诉被告李兵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2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文志红:
本院受理原告李芝茸诉被告文志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0日
新闻推荐
杨丽娜早上吃过饭,我与自己的帮扶户王升武电话沟通后,准备去他家办理培训奖补资金手续。刚来到村头,张大娘老远就打招呼:“女...
宁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宁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