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意见 今年底建成200万亩高标准农田
本报讯(见习记者雷云龙)日前,庆阳市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200万亩相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250万亩高标准农田,确保全市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600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40万吨以上;到203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产能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要重点做好构建管理体制、保障资金投入、健全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工作。在构建管理体制上,要统一规划布局,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清查,摸清各县(区)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现状,编制市、县(区)“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形成农田建设规划体系。要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构建农田建设标准体系。要统一组织实施,统筹整合建设资金,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规范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统一验收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体系。要统一上图入库,运用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大数据平台,建成全市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
在保障资金投入方面,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投入责任。要拓展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发行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要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的核定流程、核定办法,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要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要建立工程管护机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要优化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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