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房 声 明

陇东报 2020-05-23 08:27 大字

本人梁宗龙于2016年7月28日购买甘肃天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建设大厦北侧“天辰大厦”第7层建筑面积为689.13㎡房屋,签订了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庆阳市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和纸质合同一致的电子版合同,经庆阳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审核,于当天备案登记,编号QFB,合同编号庆市201607485,房屋代码178387。

现此房屋买受人梁宗龙郑重声明:此《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唯一有效合同,之前或者之后任何关于此房屋的买卖、出租等合同一律无效。此房屋无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用益物权等权利负担,无诉讼、赠与、租赁或者第三人产权纠纷。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宗龙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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