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税务局简化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缴流程

陇东报 2020-04-27 00:5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马志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以来,西峰区税务局立足服务缴费人需求,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征管质效,优化缴费服务,完善信息系统,切实提升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水平,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安全、便捷、高效,真正实现缴费人 “最多跑一次”。

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西峰区税务局在宣传辅导和实际征缴过程中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在缴纳社保费时,由于无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无法直接与税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实施扣缴,普遍采用银行端查询方式完成缴费。先由缴费单位到社保部门开具核定缴款通知书,随后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款,取得银行端查询凭证,接着前往财政核算中心申请并归集资金,在银行端查询凭证上加盖印鉴,再前往商业银行办理上解入库,最后返回办税服务厅凭银行回单换取完税证明。缴费人办理一次社保费缴纳工作最少需要5个环节,要在税务部门、社保部门、财政核算中心、商业银行来回跑,费时费力且不易办理。

针对这一问题,西峰区税务局认真研究对策,积极与财政、社保、医保、银行等深化交流协作,提出通过由同级财政部门提供一个银行账户,供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归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同级财政核算中心凭该账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分单位进行社保资金下达、归集和核算。同级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均可使用该账户与税务局分别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及时便捷完成社保费征缴工作。将原来的最少需要5个环节压缩到现在的核定和征收2个环节,将原来需要在税务、社保、财政、银行4个部门之间来回跑变为只需要跑一次办税服务厅,切实简化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管流程,极大的便捷了缴费人。

简化规范后,由缴费单位和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商业银行四方共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采取网上扣款的方式,实现即时缴费。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保费时,只需要社保、医保部门根据缴费单位申报信息核定各项社保费应缴金额,及时准确将核定信息共享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接收到的应征社保费电子数据,通过签订的四方协议实施“税库联网缴税”方式在财政指定账户扣款,同时向缴费单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缴费单位只需跑一次即可办理完全部社保费缴纳工作,既方便了缴费人,又提高了征缴效率。目前,辖区机关事业单位顺利签订四方协议的有305户,成功缴费的有25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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