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按时还款逾期要承担利息

陇东报 2019-08-09 00:49 大字

见习记者 路世玲

近日,陇东报微信公众号刊发了题为《注意!西峰区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流程来啦,7月25日开始办理》的文章,不少家长和学生读者在后台留言,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相关政策规定。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了解。

据西峰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岳步鳌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其结息还本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岳步鳌介绍,还贷分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两种。正常还款是借款学生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每年11月1日后,最后一年为9月1日后,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还款额度,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岳步鳌告诉记者,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借款学生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

提前还款是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一笔借款的还款行为。借款学生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至10日可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或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提前偿还部分,必须为500元以上、100元的整数倍的金额。”岳步鳌说,每天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系统会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岳步鳌介绍,10月、11月另有规定,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所有情况还款人都需在结息日前还款。“可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岳步鳌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在毕业之后都要按照银行规定按月还款。毕业后2年内只需每月按央行贷款利率还利息,不用还本金;毕业后第3年到贷款期限需要每月同时还本付息。”岳步鳌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如果条件允许,助学贷款越早偿还越好,如不按时偿还,将会影响个人的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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