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他人注意保留证据

陇东报 2019-07-07 01:00 大字

本报记者 陈思

借给同事5000元钱,说好了一星期内就还,结果历时七个月还未还清。这七个月的“催债”经历让在庆阳市某银行工作的任女士十分苦恼。2018年12月,一起工作两年多的同事向任女士借钱,但令任女士没想到的是,原本说好的“周末就还”却演变成了每次几百元的“分期”还款。任女士告诉记者,至今对方还有2000多元未还清。

任女士表示,很后悔没让对方写欠条就轻易借款,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却不知道从何入手。

针对任女士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兰州兰鑫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坤鹏。翟坤鹏表示,虽然任女士与对方没有借款合同和借条等书面资料,但有借款的口头约定,且借款行为已实际发生。因此,两人的口头民间借贷合同生效,受到法律保护。对方应依法并依据与任女士之间的口头合同归还借款。这样逾期不还的情况,任女士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要求对方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翟坤鹏提醒市民,如今很多借款都是通过微信等实现的,保存网络借款的证据非常重要。首先要确定电话号码、聊天工具、电子邮箱、收款账户等是借款人而不是他人的,并保留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同时还要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明存在借款事实。然后把所有证据材料做好保存、备份,如对方借款逾期不还,还应按照银行当下利率做好账,核算好应付利息、已付利息,已付本金、尚欠本金也要记录清除,方便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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