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 禁用人民币图样祭祀用品

陇东报 2019-04-04 17:49 大字

本报记者 陈思 见习记者 路世玲

3月18日,央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首次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3月28日,记者在西峰城区陇东商场发现,仿人民币冥币大量存在,1元、5元、10元到100元的冥币币值齐全,而且其币纸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不同的是上面分别印着“中国天地银行”“中国天堂银行”“中国冥民银行”等字样。

同时,记者发现,这些仿人民币冥币印刷质量较高,如不仔细辨认,则很容易与人民币混淆。“尺寸大的每摞5元,尺寸小的每摞4元。”陇东商场一位祭祀用品商贩告诉记者,每逢清明、祭祖等时节,各类祭祀冥币都很畅销,而且很多顾客是每样都购买一些。

在一祭祀用品批发摊位上,正在购买冥币的魏先生告诉记者,对于冥币上使用与人民币相似的图案,他个人觉得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高仿到这种程度,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别有用心造假。”魏先生认为,“现行货币的图案,不该被随意使用。”

随后,记者联系了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据货币金银科副科长左书霞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第十九条规定,禁止在宣传、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也就是说,人民币作为国家的名片,代表着国家形象,禁止一切损害人民币法律地位和权威形象的违法行为。近期,各电商平台屡次出现贩卖带有人民币图样的蛋糕糯米纸等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人民币形象。为了进一步维护人民币形象,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人民银行决定开展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公众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意识。将向公众发出不购买带有人民币图样祭祀用品的倡议,引导公众文明祭祀。”左书霞说,还要利用社区宣传栏、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爱护人民币、正确使用人民币图样宣传。

左书霞表示,在清明节来临前,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将与市金融办、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对烘焙用品店、祭祀用品店开展专项检查,取缔非法印制有人民币图样的冥币、样币,净化辖区内人民币流通市场。

新闻推荐

西峰区: 中药材助农增收

人勤春来早,春来人更勤。近年来,西峰区什社乡文安村依托资源优势,把中药材种植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

庆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庆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