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服务美好生活需要 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综述

陇东报 2019-03-14 01:18 大字

通讯员张汉伟

近年来,庆阳市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使命,坚持消费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持续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力度、消费执法力度、消费维权力度,积极构建事前有效防范、事中执法监管、事后化解纠纷的全过程、全链条消费维权工作体系。

注重事前有效防范

加强消费教育引导

针对房地产、汽车销售、通信等服务领域存在的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中间业务收费不明晰、强制搭售、违规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庆阳市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先后约谈了210家汽车销售、房地产、通信、金融等服务企业。组织召开全市电商培训暨约谈工作会议,引导网络经营者诚信经营,力促线上线下网络交易健康发展。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指导,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向事前规范转变,提高监管维权工作效能。

充分利用重大节点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20多次,以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广场和公交车播放公益动漫片、举办访谈节目、曝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形式,不断扩大消费宣传教育引导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创作的《放心消费社会共治》等3件动漫作品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活动中分别获得铜奖和优秀作品奖。

同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与《陇东报》、庆阳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通过刊播工作综述文章、进行专题访谈等,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曝光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让广大消费者真正感受到维权就在身边。联合庆阳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开办的《消费者有话说》栏目,累计播出165期,为消费者搭建了维权媒体直通车,实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即时通”服务消费者的新模式,受到社会好评和听众朋友的喜爱。

强化事中执法监管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认真开展读写台灯、羊绒羊毛大衣、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打印机、灯具、婴幼儿用品、箱包、皮鞋、服装、“牙签弩”等20多次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家具、汽车零配件等重点领域经营行为及售后服务的治理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商品及服务消费侵权案件47件、案值37.43万元、罚没金额31.1万元。

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围绕群众关注焦点、消费投诉热点和民生保障重点,抽检涉及民生重点商品25大类1051批次,抽检食品药品61138批次,对抽检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后处理,倒逼商品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据统计,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1243件,罚款647.98万元,全市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做好事后纠纷化解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一起网上支付费用预订西峰区一家酒店,酒店又采用预授权类业务刷卡收取押金的消费纠纷中,消费者翟先生因为不清楚预授权的原理,向12315投诉酒店多收费用的消费投诉,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翟先生终于释然:“还是要你这个明白人指点,这样我也心里舒服了,谢谢!”据统计,2018年,庆阳市通过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4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7.68万元。

同时,庆阳市始终把加强维权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作为加强消费维权的基础性工作,探索在9户企业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联系点,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环境,这一做法在甘肃新闻作了报道。目前,全市共创建12315“五进”工作站点150个、“一会两站”1360个,方便了消费者就近投诉。

此外,庆阳市还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认真落实赔偿先付制度,累计实施赔偿先付86件,涉及消费金额11.44万元,赔付资金3.9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1万元,在推动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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