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要求 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

陇东报 2019-03-06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彬)3月4日,记者从全市“学校管理整治年”活动启动大会上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切实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出现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德育、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配齐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要强化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开展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加强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建立校园欺凌防治报告员制度和举报制度,做好校园欺凌涉事学生的教育和帮助。要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校园“三防”体系建设,开展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要深化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开齐上好各门课程,加强教学活动管理,强化学生教育管理。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加大对违规补课问题的治理力度。要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教职工管理,提高班主任专业化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增强家校育人合力,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全面开展大家访活动。要完善学校管理责任督查落实机制,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强化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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