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提高困难群众民政医疗救助标准
本报讯(记者徐俊勇)近日,庆阳市民政局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和资助参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适度提高庆阳市困难群众参加2019年基本医保民政医疗救助资助标准。
此次提标,其中对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在乡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参战退役人员等参保个人缴费的220元给予全额资助;农村低保二类保障对象资助标准由30%提高到60%,即由54元提高到132元;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由15%提高到20%,即由27元提高到44元;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老复员军人等按不低于2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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