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冲动消费 不为低价所惑

陇东报 2018-11-07 01:00 大字

本报记者 郑朝静 实习生 陈菲儿

随着“双11”临近,广大消费者迎来了“购物狂欢节”。在此期间,消费需求将会得到积聚释放,但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消费发生在虚拟环境,信息存在不对称性,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据中消协发布的消费提示,网络消费发展迅猛,促进和便利消费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不断暴露出货不对板、价实不符、假冒伪劣、刷单炒信、信息泄露等问题,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量连创新高。中国消费者协会已连续三年在“双11”期间针对网络消费领域的问题开展调查监督工作,发现、披露了大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到政府有关部门。今年以来,关于电商平台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问题成了消费者关心和舆情关注的焦点。

庆阳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坚持理性消费,不为低价所惑,依法主动维权。

要多熟悉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的常见价格手法,在参与网络消费前,尽量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价格情况,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被虚假折扣所迷惑,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愿意为符合品质消费要求的产品买单,自觉远离售假问题多发、整改态度力度差的电商平台。

消费者要多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理性参与促销活动,避免盲目选购、冲动消费,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在签收快递物品时,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合情况时应当面拒签。对于已签收的物品,要对相关消费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保留适当时间,做好包装物品的处置,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除了在购物过程中要注意外,还应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网络消费过程中,倡导履行相应的消费责任,及时反映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消费体验评价的客观公正立场,一旦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主动维权。

新闻推荐

四届庆阳市委第二轮6个巡察组 全部进驻12个被巡察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牛锐)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四届庆阳市委第二轮巡察6个巡察组于11月5日集中进驻市农牧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市...

庆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庆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