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陇东报 2018-08-09 02:09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委托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经注册登记入库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60.165.105.144:81/tdkqjy_web/index.jsp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9日8:30至2018年9月10日16:00,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信息库登记,并持相关有效证件经审查通过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6:00。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技术信息科窗口(0934)8869186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财务科(0934)8869123

七、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土地挂牌成交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庆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挂牌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当在本宗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总价款的50%,一年内缴清剩余价款。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注意事项

1、成交价款中不含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税金,土地供应后由使用权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2、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西峰城区失地农民安置住房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166号)、《关于印发庆阳市西峰城区失地农民安置住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167号)的规定,土地竞得人需无偿代建失地农民安置住宅用房5220平方米,以上安置用房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建成并交西峰区人民政府,用于董志镇周岭村周岭组失地农民安置。土地竞得人在与庆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西峰区政府签订《安置住房代建合同》。

3、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时间为竞买人的缴款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的时间。由于使用未进行注册登记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进行缴款以及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造成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致使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十、网上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1、网上挂牌时间:2018年9月1日8:30至2018年9月12日9:30

2、网上挂牌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竞价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

联系人:路女士(0934)8869120

何先生(0934)8213030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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