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晾晒煞风景别把文明“晾”一边
■文/图陇东报/掌中庆阳记者 郑朝静
城市道路两侧的树木、绿化带等市政设施,发挥着美化城市、服务市民的功能。近日,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只要是天气晴好的时候,西峰城区的大街小巷都可看到晾晒拖把、衣物的现象,不仅不雅观,还给过往行人带来了不便。6月11日,针对市民反映情况,记者在西峰城区进行了走访。
街边晾晒拖把随处可见
11日上午11时左右,记者走访了马莲河大道、安定西路、南大街、北大街等多条人流量集中的路段,看到不少沿街商户将拖把等物品随意晾晒在商铺门前的树木旁或者搭晒在市政设施上。
在安定西路北侧路段上,有几处自行车停放点,这里并没有停放自行车,有的却是几个滴着水的拖把,被搭在栏杆上晾晒。经过了解,记者得知这是一家服装店的店主摆放的。这位店主告诉记者,由于店铺的面积有限,而且打扫完卫生后,湿漉漉的拖把也没处放,所以她就将拖把晾在了此处。“别人都这么放,我们也跟着放。要是有人来检查,我们就拖把拿进来。”
记者走访完这几个路段后粗略统计了一下,共有10处沿街晾晒现象。记者发现,这些晾晒拖把的商户都找到了晾晒的“好地方”,比如带有挂钩的电线杆、悬空的栏杆、街边休闲椅、花箱的缝隙,还有海绵城市改造后的树坑网格上。
对于这种行为,不少市民表示反感。市民王先生说:“有些人把人行道搞得湿漉漉的,行人走路也不方便,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窗外晾衣物高空滴水路人烦
在采访中,记者遇到了市民杨女士,提起沿街晾晒,杨女士无奈地向记者讲述了她前几天的遭遇。
杨女士中午走在上班路上,在经过北大街一排居民楼下时,忽然感到有水滴落在头上,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是沿街住户挂在窗户外的衣服在滴水。杨女士有些气愤地告诉记者,以前她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但都是零星的水,就没注意水是哪来的。“那天的水滴实在是太大了,打在我的头上还有点疼,抬头看就有一件衣服在空中飘扬,真希望这些住户能改掉这种习惯。”杨女士说。
杨女士告诉记者,有些小区内的居民私自在窗外安装晾衣架,这不仅占用小区公共空间,一旦吹风,还可能将衣服吹落。“有些居民还会把内衣晾在窗外,极不雅观。”杨女士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了两处在街边晾晒衣服的情况,还有个别美容美发店将毛巾晾在人行道上。
位于马莲河大道的一家理发店的老板告诉记者,客人用过的毛巾,她每天都会清洗干净,但是店里光线不好,毛巾挂在房子里干得慢,所以就专门买了晾毛巾的架子,在有太阳的时候放在门外晒一晒。至于会不会影响市容,这位老板说:“这都是没办法的事。”
沿街晾晒最高罚款200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面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阳台和窗外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广大市民朋友的参与支持,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展以来,市民素质提高了,城市形象在一天天变好,但其中的一些细节仍有待改进。“我们每个市民都应该增强文明意识,别为一己私利影响城市形象。”市民刘升明说。
“城市是我们的家园,创建文明城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参与者。”刘升明说,“不在街边晾晒东西,这对市民来说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小事。如果每个人都能自觉保护好身边的一花一木,我们的城市就会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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