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陈玉山: 本院受理原告赵会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

陇东报 2018-05-18 01:23 大字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陈玉山:

本院受理原告赵会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

新闻推荐

国家禁毒办督查组督查庆阳市禁毒工作

■陇东报/掌中庆阳记者李政寰本报讯5月9日,国家禁毒办副主任、中国禁毒基金会秘书长李宪辉带领督查组前来庆阳市督查禁毒...

庆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庆阳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