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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全面推进

陇东报 2017-08-21 10:12 大字

【本报讯】8月2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根据省上有关要求,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荣灿对整改工作提出的“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彻底、行动要迅速”的重要指示要求,庆阳市研究制定了《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同时下发至各县区、部门,加快推进整改落实。本报将陆续报道庆阳市落实整改的进展情况,以全力推进庆阳市的整改工作。

反馈意见: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推进落实不够,一直未与各市州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也未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各市州201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于当年9月才由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市州,导致全省大气治理工作整体较为被动。

整改情况:按照省政府下发的2017年环保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和兰州市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求,庆阳市已与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签订《2017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7年八县区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市环保部门对照责任书任务目标,坚持每月对各区县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公布。8月份,将分组集中对上半年各区县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反馈意见: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整改情况:庆阳市于2017年1月26日印发了《兰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23号),将年度方案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及项目工程签入了市级环保目标责任书。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吕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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