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交警对摩托车、电动车 驶上人行道交通违法采取柔性执法新举措 朋友圈“认错”, 集满20赞可免罚
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张秀芸)近日,庆阳环县人的朋友圈里时不时能看到这样的内容,“本人因骑电动车在河边环江风情线人行道行驶被环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查处,给予警告教育现已认识到错误,发朋友圈警示,需集满20赞。”原来,这是庆阳市环县公安交警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驶上人行道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的柔性执法新举措。
环县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民警杨向华告诉记者,夏季以来,很多群众饭后都前往滨河路一带散步纳凉,然而在滨河路绿化区域人行道上,摩托车、电动车驶入且高速行驶,并且鸣笛现象尤为突出,不仅影响群众休闲娱乐和正常生活秩序,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之前,面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会对驾驶人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引导驾驶员熟读绿化带各路口禁止标志牌上的文字,对不听劝阻的驾驶人,一律查扣其驾驶的摩托车和电动车或者处以50元罚款,但是整治效果一般。为了扩大教育宣传面,民警们改变了以往生硬的执法方式,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对于在滨河路骑摩托车、电动车的驾驶人,可通过自愿拍照发布朋友圈“集20赞免罚”。据杨向华介绍,自7月22日开始执行至今,共有65人接受了此项柔性执法。除了群众接受度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面广之外,该路段电动车、摩托车驶上人行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呈非常明显的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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